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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為AI生成
據媒體報道,西安市民沈先生2013年在三橋街道加貝花園購買了一套12幢B單元34層的住宅,總價23.5萬元,合同約定2015年5月交房,直到2017年收房時才得知樓棟僅建到32層,自己的房子根本不存在。13年過去,沈先生雖拿到勝訴仲裁書,卻因開發商西安市賀家村城中村改造有限責任公司無資產可供執行,至今未拿到全額退款。
這場“空中樓閣”式的糾紛,本質是早年城改小產權項目全鏈條監管缺位的縮影。據天眼查信息顯示,涉事開發商涉及多起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案件身份多為被告。其核心問題在于未取得規劃許可就將超建的33、34層對外預售,從違規房源上市未被攔截,到超建行為未被及時制止,整個審批、銷售、監管流程的失位,給虛假銷售留下了足夠空間。更值得警惕的是,這類“先上車后補票”的操作并非個例,早年不少城改項目開發商為了快速回籠資金,刻意隱瞞五證不全的事實,以“低價+承諾補證”為誘餌吸引購房者,最終項目違規的后果卻全部轉嫁到不知情的普通買家身上。
沈先生的維權困局,也暴露出購房糾紛救濟體系的現實漏洞。據深港在線報道,沈先生的勝訴裁決最終卡在了“無資產可執行”的死局,恰恰反映了這類糾紛事前風險預警缺失、事后救濟手段不足的痛點。對于普通購房者而言,即便法律層面判定責任在開發商,只要責任方沒有賠付能力,合理訴求就始終無法落地,這種“贏了官司拿不到錢”的困境,本質是責任分攤機制的失衡——違規開發商通過無證銷售、超建獲得的收益早已轉移,最終的損失卻要由信息不對稱的購房者獨自承擔。
這起糾紛也為所有購房者敲響了警鐘,同時對城改項目的監管優化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方面,購房者要認清小產權房、五證不齊樓盤的根本性風險,不要被低價和口頭承諾誤導,購房前務必核查項目規劃信息和預售資質,從源頭避開交易陷阱。另一方面,相關部門也需要盡快補上兩個短板:一是強化前置風險提示,尤其要針對下沉市場、務工群體加大宣傳力度,破解房產交易的信息差問題;二是探索歷史遺留違規項目的救濟機制,比如優先從項目后續盤活收益中劃撥賠付資金,或協調置換合規房源,不能讓購房者為開發商的違規成本買單。
隨著城市更新的推進,類似加貝花園的歷史遺留項目是必須啃下的硬骨頭。只有從源頭收緊城改項目的準入門檻、預售資金監管和信息披露要求,同時打通事后救濟的最后一公里,才能避免更多購房者掉入“房子不存在、錢要不回來”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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