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童的皮膚不同于成人皮膚,更易受到外界刺激,皮膚耐受能力弱。如何科學選擇兒童化妝品以及兒童化妝品的質量安全,是家長們非常關心的問題。為了規范兒童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保障兒童使用化妝品安全,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對兒童化妝品注冊或備案進行了嚴格的要求,并明確兒童化妝品應當在銷售包裝展示面標注“小金盾”標志。然而,部分經營者仍利欲熏心、心存僥幸,擅自將未注冊或備案登記的產品上架銷售,給兒童的身體健康帶來較大風險。
案情概述
2025年6月,某藥品監管部門對一家母嬰用品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銷售的一款嬰兒防曬乳,其標簽未標注產品注冊信息,包裝上也未印制“小金盾”標志。經查,該產品屬于特殊化妝品,且未按規定在國家藥監局完成注冊。同時,該店負責人未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不能提供供貨方資質證明及產品注冊憑證。
該店上述行為,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等規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對該店處以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經營的化妝品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消費與合規提示
《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規定“化妝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查驗直接供貨者的市場主體登記證明、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或者普通化妝品備案信息、兒童化妝品標志、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并保存相關憑證。化妝品經營者應當對所經營兒童化妝品標簽信息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上公布的相應產品信息進行核對,包括:化妝品名稱、特殊化妝品注冊證編號或者普通化妝品備案編號、化妝品注冊人或者備案人名稱、受托生產企業名稱、境內責任人名稱,確保上述信息與公布信息一致。鼓勵化妝品經營者分區陳列兒童化妝品,在銷售區域公示兒童化妝品標志。鼓勵化妝品經營者在銷售兒童化妝品時主動提示消費者查詢產品注冊或者備案信息。”化妝品經營者應當嚴格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對供貨商資質、產品注冊備案信息及“小金盾”標志等關鍵要素進行逐項核驗,不得僅憑供貨方口頭承諾或模糊單據放行,同時須保存憑證不少于兩年,確保來源可溯、責任可追。
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兒童化妝品時,應選擇正規渠道,可通過國家藥監局官網查詢產品注冊或備案信息,并注意檢查商品是否超過保質期、是否標注有“小金盾”標志。如發現違規銷售不合格化妝品,請及時向所在地藥品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陜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責任編輯:安心 審核:楊勇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歡迎向我們報料。報料關注西北信息報微信公眾號(xbxxbwx)留言或加編輯微信號:y609235490 投稿郵箱:xbxxbxmt@163.com]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