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朝陽區的陳女士最近請客吃飯時,遇到了一件糟心事。
那是在2026年5月中旬,她好不容易在國貿附近訂到了一個包間,想著跟老朋友們聚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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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買單時一看賬單,多出了一項“包間使用費”,整整200塊。服務員還笑著補了一刀:“您要是再多點一瓶我們的紅酒,這包間費就能給您免了。”
陳女士一聽就懵了:“這不是變相逼我消費嗎?”
更魔幻的事還在后頭。同樣是在5月份的北京,另一位市民趙先生去西城區一家中檔餐館吃飯,因為自己帶了幾瓶好酒,結賬時被收了150元的“杯具使用費”。
店家的邏輯很清奇:您可以自帶酒水,但用我們的杯子得付錢,除非您買我們店里的酒,這錢就不用給。
仔細想想,這不就是以前那個被喊打了十幾年的“最低消費”嗎?
2014年,商務部和發改委聯合發文,明確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
可如今,這個“行業毒瘤”似乎像個打不死的小強,換了個馬甲又回來了。有人會問:是商家太黑心,還是背后另有隱情?
這200塊的包間費和150塊的杯子費,表面看是商家在薅羊毛,深層次看,這其實是餐飲業在2026年這個極度內卷時代,一場關于“生存與體面”的博弈。
從“禁止令”到“馬甲秀”:一場貓鼠游戲
讓我們把時間軸拉回到2014年。那時候,商務部的一紙禁令下來,全國餐飲界風聲鶴唳。“謝絕自帶酒水”、“包間最低消費888”這些貼在門口十幾年的告示,突然就成了違法證據。
那時候的消費者,比如你我,是真的有種揚眉吐氣的感覺。你去飯店吃飯,再也不用為了湊夠包間費而硬點一桌子吃不完的菜。
就在大家以為這場“反內卷”戰役大獲全勝時,2026年的今天,我們發現,包間費、茶位費、開瓶費、甚至“必點招牌菜”,像雨后春筍一樣冒了出來。
這就像什么呢?就像一個堵車嚴重的路口,交管部門把“禁止掉頭”的牌子撤了,改成了“此處掉頭收費200元”。路還是那條路,規矩變了味。
在餐飲這行干了二十年的老李(化名)道出了實情。他說:“兄弟,我們也是被逼的。
你看現在2026年,什么都在漲。在北京三環內租個鋪面,房租每年漲5%,給服務員開的工資少了根本沒人干。
我這包間,一天的成本就要上千塊,如果來一桌人點兩盤花生米坐一下午,我不如關門算了。”
老李說的其實是一種經濟學上的“資源稀缺性定價”。包間環境好、私密性強,屬于優質資源。商家現在的邏輯是:既然不讓設“門檻費”,那我收“占地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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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對餐飲成本結構的交叉分析,2026年一線城市餐飲業的“三座大山”(房租、人力、原材料)成本較2014年禁令出臺時已經上漲了約60%-80%。
在這種殘酷的財務模型下,若包間不能產生高坪效(即每平方米產生的收入),對于商家而言就是“負資產”。
所以,所謂的“變相收費”,其實是行業在極端成本壓力下的一種“自救”本能,只不過這種自救踩踏了法律的邊界。
那個“打不死的小強”為什么總能復活?
其實,在這場博弈中,消費者和商家都有各自的“心酸”。
消費者這邊,比如我們前面提到的陳女士,哪怕是看到了200塊的包間費,她大概率也不會當場翻臉。
為什么?因為飯局上坐著客人,為了200塊錢在飯桌上跟服務員吵架,這頓飯就算免單也吃不香了。這種“面子稅”,商家收割得死死的。
商家這邊,也是滿肚子委屈。根據2026年5月最新的一次采訪,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餐飲老板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一個20平的包間,裝修折舊、空調電費、專屬服務員的人力成本,折算下來每天硬性支出就是大幾百。如果翻臺率(即餐桌重復使用率)低,這錢誰出?
甚至還有更狠的“潛規則”。
2022年的時候,武漢的李女士就遇到過一件事,定了個包間,店家笑嘻嘻說“沒最低消費”,但后邊跟了一句“必須點一個我們店600元以上的招牌菜”。
你看,這就是“最低消費”的進階版。以前是“你必須花夠1000塊”,現在是“你必須買我這只998的帝王蟹”。菜還是那道菜,但性質從“花錢買空間”變成了“花錢買通行證”。
法律怎么說?灰色地帶的“新瓶舊酒”
可能很多人會問:難道就沒人管管嗎?
管肯定是管了。我們查閱了2026年5月底的法律界動態,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分析指出,雖然法律嚴禁“最低消費”,但只要商家在菜單上、門口或者訂餐時明確告知了“包間費200元”,這就屬于一種“合同約定”。法律管不了你明碼標價的“服務費”。
這就很巧妙了。以前的“最低消費”是違法的,因為它在法律規定的交易之外設立了霸王條款。但現在的“包間使用費”,商家稱之為“特定區域的服務溢價”。
這種“名目轉換”實際上鉆了《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的一個空子。該辦法只禁止“最低消費”,并未對“場地使用費”、“器皿損耗費”作出量化限制。
在商業法律實踐中,只要履行了“顯著提示”義務,這類收費在司法判例中往往被認定為“商業慣例”而非“價格欺詐”。
“高端局”與“烤肉刺客”:收費的名目只有你想不到
如果說包間費多少還算“為環境買單”,那么下面這些操作就屬于純粹的“氪金陷阱”了。
在2025年到2026年期間,無論是傳統的線下餐廳還是外賣平臺,都涌現出了各種“刺客”。
第一個是“茶位費”。這在廣東地區尤其普遍,哪怕你進了餐廳一口茶沒喝,甚至喝的是自帶的白開水,只要坐下來,按人頭算,5塊到10塊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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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解釋這是“餐具消毒費”和“服務費”的合稱。服務員甚至都懶得問你要不要喝茶,直接給壺水端上來,反正這筆錢系統已經自動加上了。
第二個是“必點菜”。現在很多餐廳,特別是做年夜飯或者宴席的,根本不讓你單點。想定包間?行,這個價值3888元的“鴻運當頭套餐”您了解一下。
哪怕是平時,有些網紅餐廳景觀位,直接標價“低消2000元”,美其名曰“套餐制”。
還有更奇葩的“餐具費”。2025年9月,湖南長沙的一家“周小食火鍋燒肉店”被投訴,消費者結賬時發現多了一筆“會員費”,按人頭算,每人10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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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理直氣壯地說:“這是老規矩,每一桌都收。” 這哪是會員費,這簡直是“呼吸費”。
外賣里的“包裝刺客”:換個賽道繼續割
別以為只有坐在店里才會被“最低消費”,點外賣的你,同樣是韭菜。
2025年到2026年,關于“外賣包裝刺客”的吐槽在社交平臺上就沒斷過。
最經典的一個案例:有消費者點了一份麻辣燙,因為選了5個配菜,打包費竟然收了5份錢。但實際送到手里,這5個配菜全都煮在一起,裝在了同一個塑料碗里。
還有更夸張的“燒烤刺客”。點了10串燒烤,每串都要加0.1元的包裝費,最后還要額外付一個“餐盒費”。商家對此的解釋是:“錫紙包著也是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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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上,這就是在利用信息差。
在外賣頁面,菜品價格必須看起來很低,不然沒人點單。怎么辦?把利潤藏在“打包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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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拆東墻補西墻”的做法,其實是一種變相的“價格歧視”,把消費者當成了數學不好的冤大頭。
消費者覺醒:社交平臺上的“反殺”
不過,2026年的消費者,已經不是十年前那群忍氣吞聲的人了。
隨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普及,以及短視頻時代的到來,消費者開始“用腳投票”和“用流量反擊”。
比如,一位美食博主曾發布視頻吐槽某餐廳高達150元的“天價杯具使用費”,視頻一夜之間播放量破百萬。
評論區里,網友們紛紛曬出自己遭遇過的奇葩收費:有的飯店連擦手用的濕巾都敢收5塊錢,有的餐廳在大廳擺個魚缸就說這是“觀景位”要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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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輿論壓力正在倒逼市場發生變化。
在2026年5月28日的一次輿論調查中,高達80%的網友表示,如果一家餐廳亂收費,他們會直接拉黑,再也不去。
消費者的邏輯很樸素:我吃的是飯,不是你的裝修折舊費。你如果覺得成本高,你就把菜價定高一點,明碼標價,我愿者上鉤。
但你非要在結賬時給我來一出“驚喜”,這純屬把我當凱子。
從博弈論角度看,這是一場“聲譽博弈”。在信息透明度極高的今天,商家的任何一項不合理收費,其潛在的“聲譽損耗”成本可能遠超其收費所得。
一旦被貼上“刺客”標簽,對于極其依賴口碑的餐飲業而言,幾乎是不可逆的傷害。
換個角度:收錢能不能“體面”一點?
當然,我們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收費。
在商業世界里,沒有免費的午餐。包間確實提供了更好的服務、更私密的環境、更細心的服務員。
如果讓一個消費3000元的宴請客人和一個消費100元的家庭聚餐擠在同一個狹窄的環境里,這對高消費群體也是不公平的。
問題不在于“該不該收費”,而在于“怎么收”。
講一個正面的例子。上海外灘有一家非常高檔的餐廳,它的景觀位確實是稀缺資源。
它不設“低消”,但它在預訂時就會明確告知:“這個靠窗的位置,我們會收取10%的服務費,因為會有專人服務。”
或者,它會直接告訴你,預訂這個位置需要預付定金,這定金會直接抵扣餐費。
同樣是多收錢,為什么這種模式就讓人心里舒服點?
因為這叫“契約精神”。商家明確告訴你,這多出來的錢是“買服務”的,而不是“買門檻”的。
現在的消費者不是出不起這200塊錢包間費,而是討厭那種“既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的感覺——明明就是想逼你多花錢,非要說是什么“杯具損耗費”。
假如沒有了“最低消費”,世界會更美好嗎?
這是一個殘酷的假設。
假如2026年6月1日起,所有餐廳徹底禁止包間費、茶位費、開瓶費,一分錢都不許收。那么會發生什么?
答案可能很扎心:普通人可能再也訂不到包間了。
因為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告訴我們:稀缺資源如果沒有價格門檻,就會產生“配給制”。
包間會被黃牛或者關系戶長期霸占。你想請未來岳父吃頓飯?對不起,你得找熟人托關系,或者提前一個月排隊。
現在的“最低消費”或者“包間費”,本質上是一道過濾閥。它用金錢把不需要包間的人篩選出去。
舉個例子,一家火鍋店有5個包間。
如果不設任何門檻,這些包間每天都會被預定,但可能有一半的預定只是兩個人吃了一百塊錢的麻辣燙,霸占了一下午。
這對于晚上想請客戶吃飯、真正需要私密空間的那個商務人士來說,公平嗎?
現在的“變相收費”,其實是商家在“禁止設低消”的法律紅線與“包間供不應求”的市場規律之間,找到的一個畸形平衡點。
我們可以預見,如果通過行政命令強行將所有“包間費”一刀切,短期內消費者似乎受益,但長期必然導致“包間私有化”或“暗箱操作”。
真正合理的解決路徑,不是消滅收費,而是規范“告知義務”和“服務匹配度”——比如規定“收取包間費必須提供一對一專屬服務”等細則,讓這筆錢花得“物有所值”。
破局之道:給“馬甲”套上法治的“緊箍咒”
面對這種“貓捉老鼠”的游戲,2026年的監管層顯然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復雜性。
單純的“一刀切”禁止已經不管用了,因為商家太聰明了。現在的呼聲,是要給這些收費拉出一張“負面清單”。
法律專家朱丹蓬在2026年5月底的觀點很犀利。他認為,監管的邊界應該劃在“是否匹配合理必要的服務付出”上。具體來說,就是要問三個問題:
第一,你告訴我要收錢了嗎?(知情權)
第二,你提供的服務值這個錢嗎?(公平權)
第三,我有的選嗎?(選擇權)
比如,你收150元的“杯具費”,除非你給我用的是法國巴卡拉的水晶杯,否則憑什么?
再比如,你有本事把茶位費拆開,告訴消費者這5塊錢里,2塊是茶錢,3塊是洗碗錢。你看消費者會不會買單?
事實上,已經有地方開始行動了。通過修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監管部門開始針對“必點菜”、“套餐制”進行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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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商家以“不點招牌菜就不能坐包間”為由,就能被定性為“強制消費”。
結語:既要“站著掙錢”,也要“吃得明白”
回到最開始的問題。
當你下次打開外賣軟件,看到那3塊錢的“包裝費”;或者當你走進餐廳,服務員微笑告知“包間費200元”時,你應該怎么做?
作為消費者,我們大概可以接受“一分價錢一分貨”。
如果這家餐廳環境確實好,服務員確實笑得甜,那個包間確實讓你在朋友面前倍兒有面子,這200塊錢你可以交,但你要交得明明白白。
作為熱心網友,我們也想對餐飲老板們說一句:2026年了,餐飲業確實難做,但越是寒冬,越要把心思放在菜品的口味和服務的溫度上。那些還在靠“隱藏收費”來填補虧空的餐廳,看似補了窟窿,實際上是在透支自己的品牌壽命。
正如一位網友的經典評論:“我可以接受你貴,但我不能接受你‘騙’。”
當“最低消費”一次次換個馬甲回歸,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監管部門的“火眼金睛”,更是消費者每一次較真的“打破砂鍋問到底”。
畢竟,這世界上的路,走得人多了,就成了套路;只有走的人少了,才是出路。
事情還沒完。據說那位被收了150元杯具費的趙先生,已經把那家店告到了12315。我們等等看,這出“馬甲戲”還能唱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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