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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人名、公司名皆為化名
案情回顧
在工地干活,最怕的就是受了傷卻找不到人負責。
2023年3月5日晚,在成都二環(huán)路外的一個工地上,小美在干活時不慎受傷。經醫(yī)院診斷為:右足第1趾末端擠壓離斷傷、動脈斷裂、甲床碎裂、遠節(jié)趾骨粉碎性骨折。
對于打工人來說,大多情況下,受工傷后最關鍵的一步就是確認勞動關系。但小美面臨的局面非常棘手,她手里沒有勞動合同,沒有工資流水,甚至連到底是誰招自己進來的都說不清楚。
眼看維權陷入僵局,走投無路的小美找到了霖澳律師事務所,張學軍律師接手了這個案子。
律師介入
面對一團亂麻的案情,張律師明白,當務之急是揪出真正的責任主體。他通過12345熱線層層摸排,查清了案涉項目的分包脈絡:A集團將項目發(fā)包給了B公司。
張律師隨即協(xié)助小美對B公司提起仲裁。B公司收到通知后很快回應,表示工程已經分包給了C公司。
于是,張律師轉頭仲裁C公司。可C公司卻當場甩鍋,堅稱自己把項目分包給了張三,公司既沒招過小美也沒發(fā)過工資,雙方根本不存在勞動關系。
如果按照常規(guī)的誰招用誰負責去死磕,小美很可能因為無法證明與C公司的直接關系而敗訴。
關鍵時刻,張律師沒有鉆進死胡同,而是直擊要害,當即提出:C公司將工程違法分包給不具備資質的自然人,依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C公司應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仲裁委最終采納了張律師的意見,裁定由C公司承擔用工主體責任。這意味著,哪怕小美是被包工頭招進去的,法律上C公司也必須為這起工傷買單。
再現(xiàn)波折
雖然責任主體定了,但維權之路遠未結束。
張律師協(xié)助小美完成了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結果為十級傷殘。然而,C公司不認可,當即申請重新鑒定。
經過漫長的等待,重新鑒定的結果依然是十級傷殘。事實面前,C公司不得不低頭。
依據(jù)傷殘等級,張律師代理小美提起了工傷賠償仲裁。在仲裁委的組織調解下,雙方終于達成一致:C公司一次性支付9萬元賠償款,并由仲裁委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書。
案件結果
本以為故事可以畫上句號,但C公司卻玩起了“拖延戰(zhàn)術”——調解書生效后,他們并未按時履行付款義務。
面對C公司的“老賴”行為,張學軍律師再次行動,立即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zhí)行。
法院介入后,迅速凍結了C公司的相應款項。最后,小美終于拿到了這筆來之不易的9萬元賠償款。
辦案心得
#張學軍律師:這起案件雖然賠償金額不算天價,但過程之曲折,在工傷案件中極具代表性。在此也提醒大家,在建筑工地或類似存在層層轉包的行業(yè)中受傷,千萬不要因為沒有勞動合同就放棄維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即使將工程違法分包給包工頭,也要對包工頭招用的勞動者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案件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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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學軍
霖澳律師事務所
高級合伙人、工傷部主辦律師
擅長領域:工傷人損、交通事故
所獲榮譽:2024年度交通事故品類十佳案例、2025年度工傷人損品類十佳案例
同行評價:張律師從執(zhí)業(yè)以來一直從事交通、工傷案件,有較為豐富的工傷、交通案件解決經驗,辦案認真,不急不躁,理性地為當事人給出合理建議,從當事人角度出發(fā)為當事人爭取最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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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雪
審核:張學軍
聲明:
本文歸霖澳律師事務所版權所有,任何個人和單位不經同意不得引用或轉載。本文最終解釋權歸霖澳律師事務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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