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趙冰
6月2日公安部網安局通報,湖南石門縣抗洪女支書向金元遭網暴一案,秦某某、未某某等15名造謠者被依法行政處罰。全網叫好,這是為一線干部撐腰,但也有人立刻拋出最尖銳的疑問:當年網友扒“表哥”名表揪出了貪官,現在質疑村干部戴耳環就要被罰,以后誰還敢監督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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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的不是“提質疑”,而是“造謠言”。
52歲的向金元,洪災里連軸轉了7天7夜,挨家挨戶敲門叫應、扛著物資往深山里送,保住了全村927人零傷亡。接受采訪時她嗓子啞得發不出聲,眼睛腫著,滿身泥污。可有些人眼里根本看不見這些,只盯著她耳朵上一副幾十塊錢的網購裝飾耳環,張嘴就編“耳環有二兩重”“救災撈的黑心錢”,帶著節奏組團謾罵人身攻擊。從頭到尾,沒有任何人拿出過哪怕半點她貪腐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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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頭看2012年的“表哥”楊達才。楊達才是在致36人死亡的特大車禍現場面帶微笑,先有了這個違背常理的反常表現,網友才順著線索深挖,扒出他在不同場合戴過11塊名貴手表,還有幾萬塊的眼鏡、皮帶,消費能力遠遠超出一個正處級干部的合法收入。網友拿的是實打實的物證,提的是基于事實的追問,最后紀檢介入查實貪腐,這才是真正的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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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的分界線就一條:有沒有真憑實據。表哥事件是“拿著證據找問題”,這次是“帶著偏見編問題”。一個是公民行使合法權利,一個是赤裸裸的網絡私刑。
法律從來沒說過不能監督公職人員,更沒禁止從穿戴細節入手提疑問。只要你能拿出真東西,發現誰的消費、穿戴明顯和收入對不上,大膽去舉報、去追問,你的權利永遠受法律保護。但如果什么證據都沒有,僅憑一個無關緊要的細節就扣帽子、造謠言、網暴他人,還打著“反腐監督”的幌子當擋箭牌,那就是違法,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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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公安快速出手,不是在打壓監督,恰恰是在給真正的監督正本清源。它劃死了一條紅線: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監督不能淪為泄憤的工具。既不能讓沖鋒在前的實干者流汗又流淚,也絕不能讓無底線的造謠,稀釋了真正輿論監督的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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