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網-河南頻道
人民網鄭州6月3日電 (記者辛靜)6月2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推出便民新政,正式開通預提住房公積金支付存量住房購房款業務,進一步拓寬公積金使用場景,有效減輕繳存職工購買二手房的資金壓力。
據了解,本次新政適用范圍聚焦鄭州市內八區購買存量住房的公積金繳存職工。職工符合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在《鄭州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備案后,可申請提取本人、配偶及房屋共有權人的住房公積金,專項用于支付購房款,提取資金將統一轉入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監管賬戶,全程資金監管,保障交易安全。
在提取額度方面,政策劃定明確標準。全款購買存量住房的,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扣除個人自籌資金后的剩余購房款;貸款購房的,提取總額不超過扣除自籌資金后的剩余首付款金額。
同時,新政還設置了嚴格的交易時限與監管機制。公積金資金轉入監管賬戶后,買賣雙方需在30日內完成房屋過戶手續。若未按期辦結,交易保證機構將按原渠道退回提取的公積金,資金將重新返還至提取人公積金繳存賬戶。此外,交易保證機構將全程跟進監管賬戶入賬情況、實時核查資金到賬進度,全方位守護存量房交易資金安全。
據悉,該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試行期限為1年。業務僅支持線下辦理,市民可前往鄭州市區內各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辦事大廳,一次到場辦結,無需多次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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