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市教育局出臺《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泉州市直小學2026年秋季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泉教初〔2026〕8號)、《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泉州市直幼兒園2026年秋季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泉教初〔2026〕9號),以下簡稱《通知》。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陽光招生專項行動部署要求,今年市直小學幼兒園招生辦法在延續去年政策的基礎上,有作進一步合理優化調整。繼續實施教育入學“一件事”招生服務改革,家長屆時通過閩政通—本地—教育入學“一件事”模塊等入口進行網上報名。市直幼兒園有剩余學位的積極向社會開放,落實臺胞適齡子女入學政策,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
市直小學
一、招生計劃和招生服務范圍
泉州市實驗小學:675人(開元校區225人、大興校區450人);泉州市晉光小學:690人(南俊校區180人、東海北校區405人、東海南校區105人);泉州師范學院附屬小學:360人;泉州市第二實驗小學:405人(豐澤校區180人、城東北校區225人)。
各市直小學的招生服務范圍與去年相同,各學校具體招生服務范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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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入學辦法
延續2025年招生辦法。
(一)優先招收“三一致”對象和政策照顧對象
各市直小學優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以下簡稱“三一致”對象)及按國家、省市相關入學優待政策照顧的對象。如果本校“三一致”對象及政策照顧對象的數量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則“三一致”對象采取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域時間先后或公開電腦派位(抽簽)等辦法錄取(具體辦法由各市直小學擬定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實行)。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三一致”對象的具體條件:
(1)適齡兒童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一致。
(2)適齡兒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3月1日前。
(3)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新購房落戶的(包括通過其他形式取得房產的),適齡兒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該實際共同居住的住房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不包括50%,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上沒注明共有產權人產權比例的,視為平均分配)。
(二)不符合“三一致”條件適齡兒童的招生入學辦法
戶籍在市直小學招生服務區域但不符合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應按時向戶籍所在招生服務區域公辦學校報名登記,原則上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就近安排公辦學校接收入學。其中,鯉城轄區的市直小學招生服務區域內的集體戶適齡兒童,由鯉城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接收入學。
(三)有剩余學位的市直小學可以招收的對象
招收本校招生服務區域內“三一致”對象及政策照顧對象后有剩余學位的市直小學,可采取公開電腦派位(抽簽)等辦法招收部分以下對象:(1)本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一致,但不符合“三一致”其他條件的對象。具體要求:適齡兒童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2)其他市直小學因學位不足而未錄取的“三一致”對象。
三、落實教育優待照顧政策
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依法依規落實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對象教育優待政策。
四、港澳臺僑和外籍適齡兒童的招生入學辦法
今年延續2025年招生入學辦法,在市直小學招生服務區域內實際居住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適齡兒童、華僑適齡子女(中國籍)及外籍學生申請入學,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其監護人按要求向居住地學校提出申請,由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學校接收。
五、繼續實施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招生,報名時間較去年稍作推后
今年市直小學一年級招生入學繼續實行網上報名,招生日程總體不變,但今年由于7月4日暑假才開始,因此將報名時間稍作推后,公辦小學報名時間由去年的“7月1日-7月4日”調整為“7月4日-7月6日”,民辦小學報名時間不變。具體招生日程安排:5月20日前,各市直小學向社會發出招生公告;7月4日-7月6日,各市直小學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港澳臺僑和外籍適齡兒童、各類政策照顧對象等通過閩政通-本地-教育入學“一件事”模塊等入口進行網上報名;8月1日前,分發錄取通知書,招生工作結束。
六、招生工作要求
《通知》從“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進一步做好招生服務工作、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三個方面提出具體招生工作要求。認真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接收招生服務區域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學,特別要做好輕度孤獨癥兒童等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各市直小學要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范圍、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即“五公開”)。根據泉州市直小學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報名服務指南,加強培訓學習,熟悉操作流程,主動靠前服務,熱心、細心、耐心指導家長實現網上報名,招生期間設置并公布招生咨詢服務、監督舉報電話。
市直幼兒園
一、招生計劃
各市直幼兒園招生計劃具體如下:
泉州幼師附屬幼兒園:14個班(開元園區9個班含托育班、大興園區5個班);
泉州市溫陵實驗幼兒園:12個班(井亭園區4個班含托育班、東海園區8個班含托育班);
泉州市刺桐幼兒園:7個班(刺桐新村園區4個班含托育班、崇福園區3個班);
泉州市豐澤幼兒園:12個班(豐澤新村園區4個班、城東園區8個班含托育班);
泉州市直機關金山幼兒園:3個班;
泉州幼高專附屬東海灣實驗幼兒園:9個班(含托育班);
泉州市培蕾實驗幼兒園:2個班(含普通幼兒、特殊幼兒)。
二、招生服務范圍
各市直幼兒園的招生服務范圍與去年相同,各市直幼兒園具體招生服務范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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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入學辦法
總體延續2025年招生辦法。
(一)優先招收的對象和具體條件
各市直幼兒園優先招收本園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幼兒(以下簡稱“三一致”對象),以及按國家、省市相關入學優待政策照顧的適齡幼兒。“三一致”對象的具體條件:
(1)適齡幼兒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一致。
(2)適齡幼兒落戶到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2026年7月1日前(含7月1日)。
(二)有剩余學位的應積極向社會開放
在招收“三一致”對象及政策照顧對象后有剩余學位的,可接收部分戶籍在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幼兒園在完成上述招生對象后仍有學位的,應當積極向社會開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學(具體辦法由各市直幼兒園擬定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實行)。
四、落實教育優待照顧政策
嚴格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依法依規落實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對象教育優待政策。根據《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在閩就讀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4〕8號)等精神,落實臺胞子女“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政策。
五、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提供2至3歲托育服務
在滿足3—6歲適齡兒童學前教育需求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市直幼兒園開設托育班,招收2至3歲幼兒。
六、招生程序和時間安排
招生日程總體不變,公辦幼兒園報名時間稍作提前,由去年的“7月5日-7月6日”調整為“7月2日-7月3日”。具體招生日程安排:5月20日前各市直幼兒園向社會發出招生公告;7月2日-7月3日,各幼兒園接受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適齡幼兒、臺胞適齡幼兒、各類政策照顧對象的適齡子女報名登記;7月8日-7月10日,各市直幼兒園公布剩余學位并確定錄取辦法;8月1日前,分發錄取通知書,招生工作結束。
七、招生工作要求
要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進一步做好招生服務工作、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要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優先接收招生服務區域內具有參加集體生活和學習活動能力的特殊幼兒入學,特別要做好輕度孤獨癥幼兒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在組織招生過程中,要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范圍、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即“五公開”)。根據泉州市直幼兒園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報名服務指南,加強培訓學習,熟悉操作流程,主動靠前服務,熱心、細心、耐心指導家長實現網上報名,招生期間設置并公布招生咨詢服務、監督舉報電話。
來源:泉州市教育局、泉州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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