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報道,江蘇揚州一起案件將于今天開庭審理。一女子起訴68歲的老公,以公司董事的名義,給一個90后女孩轉賬4800萬。
5年轉賬4800萬。
如今他們兩人的孩子,已經6歲了。她將90后女孩告上法庭,想要索回4800萬。關于這件事,記者也采訪了女子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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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的老公叫王先生,他們夫妻結婚40多年了,有一個女兒。根據王先生說,自從他和妻子結婚后,他們家里的錢財,都是妻子在管。
他身上只有一張信用卡,額度還不高,基本不怎么花錢。
他承認外面有一對私生子,私生子的媽媽確實也是九零后女生。可是,這件事他的妻子完全知情并且同意。
至于說給了90后女孩4800萬,他是不認可的。至少他不承認,這個錢是從他手里給出去的。他完全不知情,他說的是不是事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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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說,她是2020年得知丈夫有外遇,并且和一個九零后女孩,生了一對雙胞胎。從那個時候,她就開始搜集證據了。丈夫確實私下里沒有給女孩轉賬。
可是,丈夫擔任董事的公司,給90后女孩轉賬了4800萬。也就是說都是以公司的名義,轉給女孩的,5年轉了4800萬。
若是沒有她丈夫的許可,公司會給這個女孩轉錢嗎?現在她的丈夫不承認,不代表不是她丈夫真實意愿的表達,她相信法律會給她公平公正的裁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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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說王先生口中所說的,他妻子知情他外面有私生子的事情,并且也同意他的做法。這只是他的一方說法,若是他的妻子真的同意,怎么可能將90后女孩告上法庭?怎么可能會索要給女孩的錢財呢?
人家只是無奈,不愿意放棄如此會賺錢的丈夫,選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王先生還強調,沒有和90后女孩長期同居。他這樣說無非就是想要逃避法律追責,因為他涉嫌犯了重婚罪。家里有妻子,還要在外面找小三,并生子。都六十多歲的人了,若不是和90后女孩長期同居,怎么可能會生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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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林女士告丈夫犯了重婚罪,并且提供相應的證據,就能將其送進去。不過,這一次開庭林女士是起訴90后女孩還錢。
認為那是他們夫妻共同財產,在她未許可的情況下,丈夫給出去了。她有權利追回來,值得注意的是,私生子也有繼承父親財產的權利。
所以林女士想要把4800萬全部追回來,有點不現實。要給王先生的雙胞胎孩子,留下撫養費,教育費等相關費用。但是,肯定能追回大部分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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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這個案件,也是讓人看得有些三觀盡毀,一個60多歲的老人了,還要找一個90后女子生孩子?若是不給人家錢?人家女孩怎么可能給你生孩子?
所以王先生是揣著明白裝糊涂,給少了人家也不可能給你生孩子,4800萬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相信房子,車子也都是給了的。
90后女孩怎么想的?下得去嘴嗎?不嫌棄他又老人味嗎?就是因為貪圖老頭的錢財,就把自己賣了?當了別人的小三,還為人家生了孩子,這都是什么三觀呀?
希望原配能夠把錢財都給追回去,不能讓這樣沒道德的人得逞。作為年輕人,不知道好好奮斗,竟然撈偏門,崩老頭。
就應該嚴懲這樣的女孩,最好告她重婚罪,明知道別人有妻子,還要和別人同居生娃,這就是重婚罪,是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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