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施行的《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123號令),是網絡餐飲監管近年來最系統的一次重構。它賦予平臺“準守門人”的持續注意義務——從形式審查到實質審查,從靜態核驗到至少每六個月動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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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僅是對“誰最適合做第一道防線”的制度回應,更標志著治理從單一監管向多元共治的轉換。對數字經濟而言,這是一次具有標本意義的制度實驗:如何讓平臺的技術能力與公共治理目標深度融合,而非簡單地將監管成本向平臺轉嫁。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傅蔚岡從法經濟學角度分析,這種責任分配的效率依據在于平臺具備兩項比較優勢:數據獲取成本低和處置成本低。關停賬號、下架商戶是平臺常規操作,而監管部門要做到同等效果需啟動完整行政程序。把第一道防線設在平臺,意味著用低成本私人執法替代部分高成本公共執法。但這種替代并非取代——公共執法的權威性、平臺執法的敏捷性、商戶自律的日常性,只有在共治框架下形成合力,才能實現治理效能最大化。
但僅依靠平臺無法完成全部的治理任務。123號令勾勒的是多主體協作圖景:政府轉變為規則制定者和最終執法者,平臺轉變為第一守門人,商戶轉變為主動合規公示者,消費者轉變為信號反饋者。傅蔚岡認為,共治制度的本意不是責任轉移,而是責任的重新分工——“每一方的責任都沒有減少,只是各司其職的位置發生了變化”。任何一方的缺位都會導致治理鏈條斷裂。
這種分工已在實踐中初見雛形。以“互聯網+明廚亮灶”為例,123號令采取鼓勵而非強制的“軟法”安排,預設了市場化激勵機制——平臺流量傾斜是正向激勵,觸發于商戶主動合規升級;監管罰款、警告是負向激勵,觸發于違法行為之后。兩套機制方向、時點、強度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互補,填補了單一監管手段的盲區。這種“制度+市場”的雙輪驅動,正是數字經濟時代治理創新的典型路徑。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餐飲食品安全監管處副處長魏紅勇認為,AI的價值不在于替代監管,而在于幫助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優先推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由AI推送給監管執法部門介入”。這種“企業前置+監管兜底”的分工,對應了數字經濟的經典效率命題:信息處理應盡可能靠近數據源。平臺做第一道過濾器,監管部門轉向規則制定和最終執法。
如淘寶閃購自主研發的食品安全治理AI大模型“白澤”已接入超過100個業務場景,可對后廚視頻流全天候分析,自動識別臺面清潔度、生熟食材分離等問題,更重要的是將該能力開源供行業共享。這種技術溢出效應,使得平臺不僅是合規執行者,更成為行業治理能力的基礎設施提供者——這恰恰是數字經濟區別于傳統經濟的核心特征之一。
最新市場實踐表明,當下平臺已在積極響應,通過各種創新辦法履行“守門人”職責,這是伴隨新規的可喜信號。例如,淘寶閃購從“人證地店品”五維實質性核驗到對接全國31個省級證照核驗系統,從與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落地全國首個省級網絡餐飲食安風險政企聯防共治機制到基于監管部門數據完成“無堂食”首批打標。除技術手段外,平臺也在探索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監督:淘寶閃購推出的騎士“隨手拍”機制已在全國48城與監管部門建立線索移送通道,將一線配送人員轉化為食品安全的流動“哨兵”。
其中,這些積極行動的效能邊界也清晰說明,食品安全治理也并非可以只靠平臺守門,更需要監管標準、數據接口、社會監督等配套條件同步跟上。
以“無堂食”公示為例,條文定義為“既不持續提供現場就餐,也不提供自提服務”,其間巨大的解釋空間讓行業仍難以判斷,全國標準化落地仍需統一執法口徑。這些都恰恰說明,共治不是平臺單方面的努力,而是需要監管部門主導建立配套的制度供給能力和社會共識。
又如在證照核驗環節,現實執法也同樣面臨挑戰:123號令要求平臺資質信息與省級監管部門數據核驗比對,但部分地區接口尚不足以支撐高頻實時校驗。數據的互聯互通本身就是共治的基礎設施——沒有數據共治,就沒有治理共治。在數字經濟的語境下,數據流通的效率直接決定了治理協同的效率。
市場監管總局發展研究中心食品安全研究部副主任孫璐強調:“食品安全風險是我們共同的敵人,監管部門、平臺企業或食品生產經營者應該站為一體,共同應對。”
當平臺正從“撮合方”走向“守門人”、從“通道”走向“基礎設施”,終點圖景已經可見:每家商戶在透明規則下公平競爭,消費者基于充分信息做出選擇,監管部門專注規則制定和最終執法。
這一圖景的實現,離不開社會共治的持續深化——平臺守好第一道防線,監管部門筑牢最后一道防線,商戶履行主體責任,消費者行使監督權。當這些力量形成有機整體,123號令所承載的制度理想也將真正落地。
現在,就是網絡餐飲食安治理的新起點,更是數字經濟邁向協同共治時代的新起點。
【小貼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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