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石景山區艾滋病皮膚性病防治協會公布一則案例:
小磊的父母常年在外務工,缺少陪伴引導,被同廠53歲工友盯上。這名53歲的工友自己早就確診HIV,卻死死瞞著,故意誘導16歲的少年小磊發生關系。后續檢測證實,小磊體內的病毒和該名53歲的工友高度同源,連潛在傳播鏈都被挖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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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磊16歲,已輟學。其父母離異;母親已再婚,父親目前在押。P1與祖父母一同居住在嘉興市某鄉鎮,自認為是異性戀。P1既往無HIV陽性記錄,于2019年8月23日例行體檢中首次被檢出HIV-1抗體陽性。P1報告曾有一名異性性伴(W1)和一名同性性伴——男男性行為者(P2)。
據P1所述,2016年3月至11月期間,他與W1發生10次異性性行為,均使用安全套,該關系于2017年結束。P1報告于2015年4月通過QQ交友平臺結識P2。2015年8月至2019年2月期間,P2與P1發生性關系,并向其提供100至400元人民幣不等的金錢報酬。P1還報告在與P2發生性關系時,盡管使用了潤滑劑,但仍出現痔瘡和肛門出血。P1未報告有其他男性性伴。P1對其性伴提供的信息與當地執法部門的調查結果及證據收集情況一致。
P2為一名53歲離異男性,2015年4月從四川省遷至浙江省嘉興市某鄉鎮,在一建筑工地做臨時工。該工地與P1所住社區直線距離約350米。P2此前無HIV檢測史,直至2018年11月9日術前篩查時首次檢出HIV-1抗體陽性。
P2報告在來嘉興前曾有約20名來自各省的男性性伴,但這些性伴的HIV感染狀況不明。此外,P2有一名異性性伴,即其前妻,HIV檢測為陰性,現居住于其他省份。2015年抵達嘉興后,P2與7名未成年男性性伴(分別為P1、P3、P4、P5、P6、P7和P8)發生性行為。P2與P4通過QQ交友平臺相識,其余5名性伴與P1同住一個社區,由P1介紹給P2。P2與這7人初次發生性行為時,他們的年齡均未滿16歲,最小的13歲首次發生性關系。其中6人已輟學,僅P5仍在讀初中。P1、P3和P5被認定為留守兒童(LBC),P1和P3來自離異家庭。P2確診HIV-1感染后未接受抗病毒治療,并與P1發生2次無保護同性性行為,與P4和P5各發生1次無保護同性性行為,均未使用安全套。P2在性行為中使用大量潤滑劑,偶爾使用安全套,并用手機錄制視頻。此外,所有參與者均表示從未接受過HIV暴露后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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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司法解釋明確規定:致使未成年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應當認定為“致使被害人重傷”,作為強奸、猥褻犯罪的加重處罰情節。
最終,P2因故意傷害罪、猥褻兒童罪、傳播性病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
17年,刑期不輕。但對小磊來說,一個16歲少年的余生,卻要永遠和抗病毒藥物、定期檢測、社會歧視綁在一起。這筆賬,怎么算都虧了。
素材來源于官方媒體/網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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