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法院宣判的一起案件,戳中無數家長的心,也給全國家長敲響警鐘:孩子的壓歲錢,從來不是父母可以隨意支配的零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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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和李女士 2020 年成婚,婚后迎來了可愛的兒子。從孩子降生開始,親友滿月賀禮、每年春節壓歲錢、生日紅包,夫妻倆專門開立獨立銀行卡妥善存放,日積月累,這筆專屬于孩子的錢款攢到 29 萬元。夫妻倆當初約定,這筆存款單獨保管,用作孩子日后上學、課外培養、醫療開銷,和家庭日常開支劃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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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誰也沒想到,這對夫妻的婚姻走向了破裂,2025 年二人協議離婚,撫養權歸王先生。在整理孩子財物時,王先生去銀行查詢孩子存錢的賬戶,眼前余額讓他又氣又無奈,原本近 30 萬的存款,僅剩下 40 元。調取流水后真相浮出水面,從 2023 年開始,孩子母親李女士便斷斷續續從賬戶取錢,臨近離婚更是頻繁大額整筆轉賬,幾十萬資金被分批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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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質問,李女士辯解自身沒有固定工作,前夫時常不支付生活費,全家日常開銷難以為繼,從孩子賬戶取錢全部用在了孩子衣食住行和興趣學習上,花自家孩子的錢理所應當。這番說辭沒能得到法院的認可,法官逐一核對每一筆取款明細,細細甄別消費去向。
法院最后核實,少量興趣班繳費、就醫支出屬于合理開銷,可以予以抵扣;但多筆大額整數取現,李女士拿不出任何消費憑證,無法證實花銷落在孩子身上,資金去向成謎,不屬于法定可支取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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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全部證據,法院最終作出判決,扣除合法開銷后,判令李女士向孩子返還 22 萬元。一紙判決落地,打破了不少父母根深蒂固的錯誤認知:很多家長一直覺得,孩子是自己生養,孩子的錢就是家里的錢,缺錢了隨手支取無可厚非。
現實里,逢年過節孩子收到的紅包少則幾千、多則上萬,被父母挪作房貸、購物、日常花銷早已成為常態。法官在此鄭重提醒,隨意侵占、挪用未成年人私有財產,已經觸碰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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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壓歲錢藏著長輩的期許,是留給孩子成長的儲備金。身為父母,妥善代管是責任,肆意揮霍是侵權。管好這筆錢,守住的不只是金錢,更是為人父母的底線與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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