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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市場監管總局聯合教育部發布的《幼兒園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新出臺的《規定》體現了治理理念的升級——從被動監管轉向主動預防,從事后處置轉向全程管控,從分散管理轉向系統治理,強化幼兒園食品安全保障“硬約束”。
幼兒免疫力較弱、身體發育尚未成熟,對食品污染、添加劑超標、病菌滋生等風險極為敏感,因此,幼兒園食品采購必須執行最嚴格的標準。《規定》明確,禁止從園外采購散裝糕點、漢堡、三明治等,禁止采購、貯存、使用散裝食用油與散裝食鹽,體現了源頭嚴控的思路。
散裝食品長期處于開放環境,生產、運輸、儲存環節缺乏標準化管控,極易受到灰塵、蚊蟲、微生物污染,質量與安全難以追溯。散裝食用油可能存在酸價超標、摻假兌假等問題,散裝食鹽則可能存在雜質超標等隱患。散裝即食食品在流通環節易滋生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進而引發食源性疾病。《規定》全面禁止這類食品入園,直擊幼兒園食品采購的薄弱環節,能有效切斷問題食品流入渠道,從源頭守住食品安全底線。
餐食從加工到餐桌,每一個環節都直接關系安全質量。《規定》聚焦加工、配送、消毒、人員四大關鍵節點,明確標準化“規定動作”,讓每一步操作都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規定》明確,幼兒園集中用餐的食品從燒熟到食用時間間隔不得超過2小時,以最大限度減少細菌繁殖時間;配送必須使用專用、密閉、保溫車輛,避免途中污染與溫度失控;分餐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洗手消毒、佩戴口罩、穿戴工服等衛生規范,杜絕人為交叉污染。這些要求,為防范食源性疾病筑起關鍵屏障。
食品安全,關鍵在人。只有讓從業人員懂規范、守底線、嚴操作,才能把風險擋在廚房之外。《規定》設立“培訓﹢考核”雙及格線:幼兒園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職業道德與專業能力培訓,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及一線從業人員每年培訓時長不少于40小時,監督考核不合格者立即停崗整改,補考合格后方可上崗。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規定》的核心要義,就是把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壓實到幼兒園、細化到崗位、落實到個人,構建“誰主管誰負責,誰操作誰擔責”的閉環管理體系。
幼兒園必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齊配強食品安全總監與食品安全員,嚴格執行食材進貨查驗、臺賬記錄、加工規范、餐具消毒、食品留樣等全流程要求,確保每一個環節都符合標準。監管部門強化日常巡查與專項執法,對違反禁采規定、加工流程不規范、消毒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形成強大震懾。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應全面協同、凝聚合力,將幼兒園、學校等納入風險監測重點關注范圍,充分發揮風險監測重要前哨作用,強化源頭風險篩查與動態預警,筑牢精準化、常態化、閉環式的監測防線。
守護幼兒“舌尖上的安全”,需要最嚴格的標準、最細致的呵護、最堅實的保障,確保每一名幼兒都能在安全、健康、溫暖的環境中茁壯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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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黑龍江省大慶市衛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科科長 岳揚
編輯:馬楊
校對:于洋
審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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