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個雖然離開了企業,但依然有很深的企業情結,依然千方百計告誡員工要效忠企業,效忠企業領導。
我們要如何看待這一現象?
我覺得需要搞清二個問題:
一、為什么會產生這種現象?
一是在過去的“單位制”下,國企不僅是工作場所,更是提供住房、醫療、子女教育、養老等一切生活資源的“小社會”。員工對企業的人身依附極強,企業成了員工的“家”和“命”。這種“企業即人生”的集體記憶,形成了一種深厚的情感紐帶。離開的人,由于人生最寶貴的年華與此綁定,情結自然深刻。
二是國企的領導往往掌握著資源分配、晉升提拔等關鍵權力。當制度規則不夠透明時,“與領導的關系”就成了最重要的生存和發展策略。
三是企業的重大決策高度依賴主要領導。這使得“效忠領導”在客觀上等同于“緊跟方向”,甚至被視為“有覺悟”的表現。
他們相信“效忠企業、效忠領導”是正確的、高尚的、值得的,以此來維護自我認知的協調與統一。他們告誡后來人,本質上是在說服自己:我的一生沒有錯。
二、員工要不要“效忠企業”和“效忠領導”?
一是值得提倡的“效忠”: 指職業精神。即在崗一天,就盡職盡責,維護公司利益,創造崗位價值,遵守職業道德。這是對契約的尊重,對工作的負責。離開后,維護老東家的聲譽,感恩其培養,這是職業素養。
二是應該警惕的“效忠”: 指無條件服從。放棄獨立思考,一切以企業要求為準,甚至在企業做出錯誤決策或損害社會利益時仍盲從。這不是效忠,而是助紂為虐。
三是應該“尊重職權”,而非“效忠個人”。尊重領導的職位、權威和決策流程,配合其工作,執行其合法合理的指令。這是組織運作的需要。
四是如果將領導個人等同于組織,對其私人效忠。這意味著:領導升遷你跟著沾光,領導犯錯你幫忙遮掩,領導調走你覺得被拋棄。這本質上是封建裙帶關系的現代變種。
我個人覺得,你對企業的責任是有限的。
在你領取薪酬的職責范圍內,盡職盡責。企業不是你的家,領導不是你的家長。你不必為企業承擔無限的人生責任,也無需為領導的個人前途賣命。
可以理解老員工那份深厚的情結,把它當作一種時代印記和人生故事來尊重。但沉浸其中沒必要。
(李蘇章原創,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