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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融安生態環境局關于加強2026年高考、中考期間噪聲污染管控的通告
為迎接2026年高考、中考,給考生營造安靜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柳州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相關條款政府指定部門》(柳政辦〔2024〕50號)的規定,決定在2026年高考、中考期間加強我市噪聲管控。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間:2026年6月2日至6月9日期間,每日12:00時至14:30時、20:00時至次日07:30時,全縣建成區范圍內禁止從事產生噪聲影響的各類建筑施工作業(搶修、搶險作業除外)。其中6月7日08:00時至6月9日18:30時,全縣考點300米范圍內禁止各類建筑施工作業。
二、中考期間:2026年6月19日至6月27日期間,每日12:00時至14:30時、20:00時至次日07:30時,全縣范圍內禁止從事產生噪聲影響的各類建筑施工作業(搶修、搶險作業除外)。其中6月24日08:00時至6月27日11:30時,全縣考點300米范圍內禁止各類建筑施工作業。
三、建筑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本通告規定,及時調整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免施工噪聲對考生造成影響。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縣生態環境部門依法查處。
四 、禁止在學校、居民住宅區周邊的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禁止在居民住宅區及毗鄰居民住宅的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使用產生過大音量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音響器材進行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動;每日12:00時至14:30時、22:00時至次日6:00時,禁止在毗鄰居民住宅的餐飲等場所進行猜碼劃拳、喧嘩等產生噪聲干擾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的活動;禁止機動車在禁鳴區域、路段和時段內鳴喇叭;禁止駕駛拆除或者損壞消聲器、加裝排氣管等擅自改裝的機動車以轟鳴、疾駛等方式造成噪聲污染。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縣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五、舉報電話:12345。
六、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執行,至2026年6月27日11:30時止。
柳州市融安生態環境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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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總編:滕以洪值班校對:尹 丹
責任編輯:龍 丹責任校對:鄭思敏
責任監制:莫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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