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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網絡食品銷售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自5月20日起施行,《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自6月1日起施行。這兩部新規瞄準網絡食品與餐飲行業發展痛點,壓實平臺與商家主體責任,為網絡銷售食品及餐飲安全筑起制度屏障。
近年來,網絡銷售食品與餐飲服務蓬勃發展,已成為大眾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由于平臺審核寬松、商家責任缺位等原因,資質造假、“幽靈外賣”、配送污染等問題頻發。接連出臺的兩部新規,直擊行業亂象,明確責任、嚴格監管、全鏈條管控,旨在補齊網絡銷售食品安全監管短板,筑牢食品安全防線。
壓實主體責任,是新規落地的核心。兩部新規清晰劃分平臺與經營者責任,杜絕責任推諉。對平臺而言,須設立專門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食品安全總監與安全員,對入網商家資質開展實質性審查,實地核驗經營許可,定期更新核驗信息,從源頭清退無證經營、資質造假的“黑作坊”。對入網經營者來說,必須持證經營、信息透明,網店名稱與線下門店一致,外賣使用不可復原的食品安全封簽,防止配送環節污染。明確的責任劃分,讓平臺不再只收傭金不擔責,也讓商家不敢違規經營存僥幸。
強化協同監管,是新規落地的保障。網絡銷售食品安全具有跨區域、鏈條長的特點,單一監管難以見效。兩部新規創新監管機制,堅持“以網管網、全網聯動”,打通屬地監管堵點,明確跨區域案件可協同管轄,實現線索互通、聯合執法、結果互認。市場監管部門需依托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搭建線上監測平臺,實時排查風險隱患;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讓后廚操作全程可追溯、可監督。同時,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消費者參與監督,構建“政府監管、平臺自律、商家守法、社會共治”的治理格局。
從嚴執法問責,是新規落地的關鍵。兩部新規細化法律責任,對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不僅重罰違規企業,還追責相關負責人,大幅提高違法成本。監管部門需堅持嚴字當頭,開展常態化專項整治,對資質造假、無證經營、違規配送等行為嚴查快處,形成有力震懾。同時,建立信用聯動機制,將違規主體納入失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讓失信者寸步難行,倒逼經營者守法經營。
網絡銷售食品安全監管是一個新挑戰。壓實責任、強化監管、從嚴問責,推動兩部新規落地見效,切實顯現其制度剛性,才能持續凈化網絡食品消費環境,讓“舌尖上的安全”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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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閆龑(媒體人)
編輯:馬楊
校對:于洋
審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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