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結束的并不是生命,而是痛苦。”
2025年4月11日,謝家振在社交平臺留下近千字遺書后離世,年僅33歲。此時距離他的妻子黃汶雯去世,整四個月。
在這四個月里,謝家振每日為亡妻上香、擺碗筷、帶著照片旅行。他每周去岳母林玲(化名)家一兩次,吃飯、聊天,一切如常。直到他去世的那個周五晚上,林玲因去廣州辦事,未像往常一樣叫他來家里吃飯。
當晚近12點,網友順著謝家振的社交賬號找到林玲的兒子,兒子告訴她:“好像謝家振要出事了。”她立刻打電話,沒人接。報警后,警察很快趕到,告訴她:“你的女婿已經走了。”
“我完全看不出他有這種癥狀,”林玲說,“我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我的女兒走,我知道原因,她也有多次這種行為。但謝家振走,我真的不敢想象。”
2026年1月8日,謝家振與黃汶雯合葬于深圳一墓地。
在此之前,黃汶雯的生命在26歲時戛然而止。2024年12月11日下午,她還在和母親討論周末游玩的行程。幾個小時后,她服用過量藥物,送醫搶救無效。而在這一切背后,是一個從七八歲開始、被隱瞞了十幾年的秘密。
創傷的根源:一個保守了十幾年的秘密
黃汶雯1998年4月5日出生于廣東潮汕地區。在母親林玲的記憶中,她小學時是“年級的前三名,不是班級的前三名”,學習上從來不用母親操心。
變化發生在初中。林玲回憶,女兒上了初中后,“早上9點10點老師就打電話說她不舒服,就要把她接回來”。起初林玲以為這是青春期叛逆,“這個學校不行就重新又給她找一個學校,換個環境”。但情況沒有好轉。14歲那年,黃汶雯在深圳一醫院被診斷為重度抑郁。2018年,診斷從抑郁癥轉為雙相情感障礙,那一年她第一次出現自殺行為。此后多年,她多次企圖結束生命,每一次都被搶救回來。
“她一般都是用藥,”林玲說,“要么自己去藥店買一些藥藏起來,要么拿我的房間鑰匙去拿我的藥。想盡辦法。”
轉折發生在2022年的某個夜晚。在又一次自殺被搶救后,林玲跟女兒攤開了說:“你死之前必須跟我有個交代,不然我也死,我也沒辦法做人了。”那天晚上,母女倆聊了很久,最后女兒“哭得撕心裂肺,又嘔又吐”,說出了那個秘密:七八歲時,她被家中一位男性親戚性侵。
山東師范大學心理學部教授陳光輝在接受新黃河采訪時表示:“被性侵在大多數文化環境中都是兼具傷害、羞恥以及隱私性的事件,大多數人的本能反應通常是保持沉默。只有到個體內心足夠強大或嚴重危及生命時,受害者才會愿意披露出來。”他進一步分析,童年期不敢說的心理機制包括:創傷性恐懼與威脅內化;認知不成熟,低齡兒童分不清愛撫與侵害的區別;依戀綁架與愧疚感,受害后會自責“是我做錯事”;信任崩塌,潛意識認定說了沒人信;以及解離心理防御,大腦自動割裂痛苦記憶。
林玲得知真相后的反應印證了這一分析。“說實在的,當時也想到這個事情對汶雯不好,也不敢張揚。”她沒有報案,選擇自己開導女兒。在母親的寬慰下,黃汶雯的狀況似乎有了好轉,開始愿意走出家門,經人介紹認識了謝家振。
事實上,林玲此前并非完全沒有察覺。2013年,兩家人把房子買在一起,在同一棟樓的A、B座。黃汶雯曾問母親:“為什么你買房子就要跟他買一起?挨那么近干嗎?討厭死了。”畢業后,那個男人三天兩頭來家里吃飯喝茶,黃汶雯總是躲進房間。她對母親說過:“以后不要老叫他們來我們家吃飯好不好?”但每次林玲問為什么,女兒都是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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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結婚照
遲來的報案:婚姻、復發與未立案
2024年2月24日,元宵節,黃汶雯與謝家振在深圳領證結婚。謝家振比黃汶雯大七歲。據林玲講述,謝家振在大學時遭遇家道中落,此后的學費和生活費都靠自己打工掙得。“給我的印象這個人就是一個比較老實的人,也有點文憑。”
婚后,謝家振對黃汶雯的照顧林玲看在眼里。2024年國慶去北京旅行,女婿幫女兒收拾護膚品、洗臉巾、面膜等所有物品。家里養了四只貓,都是黃汶雯要養的,三只養在謝家振那里。
然而童年的創傷并未因婚姻愈合。2024年6月,謝家振發現妻子在夫妻生活方面出現應激反應和恐懼。追問之下,黃汶雯痛哭失聲,說出了童年被性侵的經歷。這是事發十幾年來,這個家庭第一次試圖通過法律途徑尋求幫助。
然而,報案后沒能立案。所屬地警方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上載明:“提出控告的黃汶雯被猥褻兒童”經審查,“無法證實有犯罪事實發生”。林玲說,所屬地警方通知“那男的”去錄口供后,對方結束后打電話給她,“他說有人去舉報他,舉報他20年前的事”。林玲反問:“那你有沒有?”對方避而不答。更讓林玲難以接受的是,對方一家隨后指責她們是“敲詐勒索”,兩家的關系徹底破裂。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警方給出無法證實有犯罪事實發生的理由,不立案不在于時間久遠,而在于證據。在嫌疑人拒不供述的情況下,在案證據只有黃汶雯生前的陳述,缺乏生物物證、目擊證人證言、案發后的即時報案記錄等客觀證據與之相互印證,導致證據鏈無法閉合,難以達到刑事立案所需的證明標準。
“以前沒崩,因為以前我沒說出來。我只是自己心里有恨。”林玲說,“我千辛萬苦生個孩子,養個孩子,像花朵一樣剛開花。”
疾病的鏈條:童年創傷如何催生精神疾病
報案未果后,黃汶雯的病情再度惡化。“本來就抑郁,二次創傷,一系列都來了。”林玲回憶,女兒乳房結節暴發膿腫,身體癥狀接連出現。
2024年12月11日,看似平常的一天。下午四點多林玲出門,五點來鐘黃汶雯還發信息問母親周末去汕頭的行程,12月28日還要去泰國,機票酒店都已訂好。晚上七點多,林玲看到女兒發來的信息:“媽,我要走了。”她立刻讓兒子趕回家,發現房門鎖著,撬開門后黃汶雯已陷入深度昏迷。她服用了過量的安眠類藥物,送醫后經搶救無效去世。
從14歲確診重度抑郁,到后來轉為雙相情感障礙,再到26歲離世,黃汶雯的精神疾病與童年性侵經歷之間,究竟存在怎樣的關聯?陳光輝從專業角度給出了分析。
在神經生理層面,“童年的重大創傷會擾亂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功能,引發皮質醇長期異常分泌,損傷情緒調控腦區,血清素、多巴胺、谷氨酸遞質紊亂,先天埋下情緒失控的病理基礎,極易誘發重度抑郁,進而演化成雙相情感障礙。”在心理認知層面,“性侵帶來強烈羞恥、自卑、絕望、安全感徹底崩塌,長期自我否定、創傷閃回、人際恐懼,持續負性思維反復催生抑郁發作。創傷積壓引發情緒極端代償,逐步發展為雙相情緒兩極波動。”
四個月的告別:未被識別的延長哀傷障礙
妻子的離世對謝家振的打擊是毀滅性的。在那封由其弟弟發布的遺書中,謝家振記錄了最后時光。2024年12月11日凌晨,他在太平間為妻子穿好衣服,“我跟師傅說,你要輕一點,不要把她弄疼了,她很怕痛的。”
此后四個月,他每日為亡妻上香、擺碗筷和照片吃飯,不舍丟棄任何遺物。2025年初,他帶妻子照片赴泰國完成兩人原定旅行。從泰國回來后,仍每周去岳母家一兩次。林玲回憶:“也看不出什么異常。”
林玲勸過他向前看:“你還年輕,如果有合適的可以談戀愛。我女兒都走了,你們的緣分淺,沒辦法。”謝家振沒有抗拒也沒有接受,只是繼續每周來吃飯聊天,不提妻子,一如往常。
4月11日周五,林玲因去廣州便沒有叫他來家吃飯。當晚謝家振寫下近千字絕筆信:“上個月我特意去了趟精神科,我的目的也并不是治療,我只希望我的親人能更容易接受今天的結果。”“我的確累了,我想好好休息了,我要結束的并不是生命而是痛苦。”“老婆,之前每周你都會跟我說‘你要過來接我’,這一次我也想對你說:‘你也要記得來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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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家振寫下近千字絕筆信
謝家振去世后,網絡輿論將其稱為“當代梁山伯”。對此陳光輝認為,這種浪漫化敘事弊遠大于利:“一是把病理性哀傷、情緒障礙美化成忠貞愛情,掩蓋心理危機的病理屬性;二是誤導大眾認知,讓公眾覺得為愛赴死凄美動人,淡化自殺風險警示;三是轉嫁核心焦點,忽略女方童年性侵創傷引發的共病悲劇,以及男方急性病理性哀傷未被及時干預的危機;四是消解心理求助價值,弱化‘痛苦可以醫治、生命值得挽留’的觀念。”
“被留下的人”:愧疚、呼救與多重追問
女兒去世后,林玲最擔心的一直是謝家振。她讓他來家里住,“不要一個人老待在家里,要多去有人多的地方活動”。
直到4月11日那個周五晚上,等來的是他的死訊。林玲覺得自己愧對謝家:“如果不是因為我女兒被那個男人這么害的話,我的女婿也不用賠上一條性命。”但她緊接著又說:“我的女兒也是受害者。她七八歲的時候,懂什么呢?”
如今林玲獨自面對巨大空洞,自己也被診斷為抑郁、焦慮,她嘗試將女兒的遭遇發布到網絡上,“晚上都是睡剩下兩三個小時”。家里留著女兒的四只貓,“我倒下去的話,這些貓怎么辦?”她說自己之所以愿意接受采訪,只有一個心愿:讓未來的孩子和家長都知道怎么面對這樣的事。“孩子小時候受了傷害,要立馬跟家人說,不能自己憋著。長大了有羞恥心,更不敢說。”她說她們這一代人,“70后的,都沒有這個知識”,又補了一句:“男孩也要多注意。”
事件被曝光后,有人提出了多重追問:一個有十余年精神疾病史、童年遭嚴重創傷的年輕女性,社會系統是否有效承接?一個失去摯愛后陷入延長哀傷障礙的丈夫,他的痛苦是否被真正看見?一個先后失去女兒和女婿的母親,她的愧疚與呼救又該如何安放?
陳光輝指出,童年性侵受害者的救助需要多系統聯動:“強制報告制度真正落地;建立一站式取證和心理援助機制;加強對親屬性侵的預防和懲治;消除社會偏見,讓受害者敢于求助。”關于喪親者早期干預,他建議:“高危人群主動追蹤,建立定期隨訪機制;提升公眾心理健康素養,讓更多人認識延長哀傷障礙;建立便捷可及的心理援助渠道。”
2025年春節,林玲去了謝家拜年。大家坐在一起吃飯,誰都沒提那兩個名字。“但是大家心里都是知道的。”她說。
來源:新黃河客戶端 B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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