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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選舉委員會正在審查因對樞密院的評論而引發的請愿書。
曼谷郵報5月26日報道,選舉委員會 (EC) 收到一份請愿書,要求解散人民黨,原因是該黨領導人納塔蓬·倫帕尼亞武特 (Natthaphong Ruengpanyawut) 就樞密院成員出席與國家機構的會議發表了評論。
選舉委員會秘書長薩旺·汶米周二表示,該請愿書目前正在進行初步審查,以確定這些言論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犯罪標準。
連續請愿者斯里蘇萬·詹亞 (Srisuwan Janya) 在 5 月 21 日向選舉委員會提交了投訴,此前他看到一篇 Facebook 帖子批評了政府和樞密院就干旱管理舉行聯合會議。
斯里蘇萬先生表示,雖然該帖子表面上是對政府的批評,但也包含了對樞密院履行職責的指責,這可能會影響到王室的聲譽。
因此,他認為,人民黨可能犯有試圖破壞君主立憲制的罪行。
他敦促選舉委員會,如果發現有足夠的理由認定納塔蓬·倫帕尼亞武特存在不當行為,就將此案提交憲法法院,根據 2017 年憲法第 92 條考慮解散反對黨。
上周,總理阿努廷·查恩維拉庫爾已經回應了納塔蓬先生的評論,稱樞密院成員參加與災害預防和減災部門的會議并不構成對政府事務的干涉。
反對黨領袖表示,首相應該重新考慮讓樞密院成員參與公共政策會議,并警告不要將這一高級機構帶入政治。
阿努廷先生表示,樞密院成員聽取國家機構最新情況匯報的會議是例行公事,已經舉行多年。
薩瓦恩先生表示,現在確定選舉委員會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做出決定還為時過早,因為該請愿書需要仔細考慮,首先要由政黨登記官進行仔細審查。
他表示,選舉委員會目前正在處理 10 多起政黨解散案件,并補充說,任何新的投訴都必須首先經過初步事實審查,以確定是否準備好進行正式審議。
當被問及選舉委員會在初步審查最新投訴時是否會考慮憲法法院的先例時,薩瓦恩先生表示,選舉委員會對所有政黨都遵循相同的程序。他還補充說,此事未必與之前的案例有關。
人民黨的兩個前身都曾被憲法法院解散:2020 年的“未來前進黨”因接受其創始人之一的非法貸款而被解散,2024 年的“前進黨”因支持修改刑法第 112 條(冒犯君主罪)而被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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