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李長需
6月3日上午,“商洛公安交警”曝光了一組騎乘摩托車、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被曝光人員的面部僅在眼睛處打了一層馬賽克,姓名僅隱去一個字,所在單位、違法時間和地點等信息均被公開。對此,商洛交警回應,此舉主要是為了警示教育、推動文明城市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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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未戴安全頭盔, 當事人的長相、身份就被全盤公開,連其供職單位都被扒了出來,這做得有點過頭了。一點小過失,公開處刑后引來漫天非議,甚至被追加內部處分,過錯和代價完全不對等。這種做法明顯違背執法比例原則,也觸碰了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紅線,一旦訴諸法律,執法方式很難得到支持。
更讓人擔憂的是不良示范作用。要是輕微違法就可以肆意曝光個人信息,時間長了,公民的隱私邊界就會不斷失守,每個人都可能成為下一個被“扒光”的對象,社會安全感也會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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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 視覺中國)
普法的核心是糾正陋習和敬畏規則,而非羞辱當事人。想要警示效果到位,辦法其實有很多。比如案例畫面全面打碼、隱去身份信息,只留存違法事實,照樣能起到提醒作用。針對公職人員違章,內部通報督促整改就足夠。
執法要有剛性,更要有溫度。摒棄簡單粗暴的曝光模式,在合法框架內做普法宣傳,才能讓規則深入人心,讓執法既威嚴又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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